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务求“黑恶必除、除恶必尽”。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4、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6、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7、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8、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些方面?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团伙组织、家族黑恶势力。
2
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税收、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
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
在建筑工程、房屋拆迁、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7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8
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从事“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9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
对矿产、土地资源进行私挖滥采、非法开垦等违法行为,在养殖业中划地为界等行为滋生的“矿霸”、“地霸”等流氓黑恶势力。
11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
境外黑恶势力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3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