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您现在所在位置: > 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冠与病媒生物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

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24 5  10 日起在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 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5  21 9  3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999号铂景雅居商务中心6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 

电话: 13850282659传真:      /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 ,邮编 /  

电话: 18850909901 传真:    /       

联系人:黄小姐  

 

 

(审)控制价-新冠与病媒生物检测实验室改造(1).xlsx

建筑工程预算编制说明(1).doc

招标文件.doc

新冠与病媒生物检测实验室改造-建施(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