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HIV病毒载量专机专用检测试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HIV病毒载量检测试剂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214896元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HIV病毒载量检测试剂。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保证HIV 病毒载量检测工作质量的稳定可靠,本次申请采购HIV病毒载量检测试剂,我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现有机型为罗氏分子诊断系统公司生产的核酸提取系统(Roche COBAS TaqMan48/COBAS TaqMan4800仪器),该机型仅可使用罗氏分子诊断所生产的相应提取试剂,在上机启动前,提取仪所配套的扫码仪须先读取配套试剂盒上的条形码,读取出试剂类型、批号与有效期等信息,再由提取仪的软件自动生成相应操作程序,属于专机专用检测试剂,目前国内市场无相应可替代产品。
相关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国药集团福建医学检验公司——厦门市海沧区湖头路16号四层A区。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5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9、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西洪南街268号
联系人姓名: 林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0594-6726918、0594-6726879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莆田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5年4月16日